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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延安时期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和发展

发表时间:2025-03-11 来源:学习时报

延安时期,面对国民党、日军的军事“围剿”与经济封锁,我们党以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灵活务实的态度探索出一条保护与发展民营经济的独特道路,不仅打破了经济封锁的困局,更使民营经济实现了从凋敝到初步繁荣的跨越。据统计,陕甘宁边区纺织业在1939年时只有私营工厂六家,到1943年猛增到五十家,延安私营商户从1935年的二十七家增至1944年的四百七十三家,增长了十七点五倍。

明确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稳定人心。一是明确民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实际出发,科学分析当时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存在的多种成分,肯定民营经济的新民主主义性质。1935年底,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中提出,人民共和国“并不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而且还鼓励这些工商业的发展”。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强调应允许和支持私营工商业在边区经济中得以充分地发展。二是明确民营经济与公营经济同等重要。1941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就边区财政经济问题发言时指出,“发展经济的原则,主要民营,部分公营。扩大国营企业不是新民主主义前期的事,而是新民主主义后期的事”。1943年,他又强调,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是“公营经济与民营经济”。这样,既确定了“公私兼顾”与“主要民营,部分公营”的发展方针与原则,又突出了公营经济的主导作用,协调好公营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三是明确发展民营经济能为军需民用提供财政保障。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题为《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重要报告,指出,“只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如果不发展人民经济和公营经济,我们就只有束手待毙”。正是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性质、重要地位和作用,才为延安时期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对保护和发展民营经济作出顶层设计,统一政策。我们党一边统一认识,一边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政策制定上,早在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就规定“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用比较过去宽大的政策对待民族工商业资本家”“在双方有利的条件下,欢迎他们到苏维埃人民共和国领土内投资,开设工厂与商店,保护他们生命财产之安全,尽可能的(地)减低租税条件,以发展中国的经济”。1939年边区颁布的施政纲领确立了“奖励投资、保护营业”的原则;1941年经济建设计划细化了“抑制投机、平买平卖”的调控机制;1942年边区经济建设大纲颁布华侨投资专项优待条款;1945年奖励实业投资暂行条例实施工业运输业三年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形成了从宏观导向到微观激励的完整政策链条。在政策宣传上,我们党通过《新中华报》《解放日报》《晋察冀日报》《新华日报》以及出版文件单行本、汇编本等形式,向根据地内外广泛宣传党的民营经济政策。比如,《解放日报》除了及时报道党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外,还刊发《关于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等社论来解读党的相关政策,通过报道边区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措施以及民营企业主发展生产的感人事迹,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奖励实业投资和优秀民营企业主,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我们党和陕甘宁边区政府采取了提供贷款、减免税收、加工订货、收购产品等一系列措施,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以米脂县万合毛织厂为例,该厂由荣昌泰经理李旺荣与德兴昌商号合作创办于1942年春,初期资金仅六万元。次年,政府帮助其扩大生产,建设厅和粮食局共投资二十万元,私人集股二十六万元。1943年,边区政府再次给予该厂十五万元的投资贷款,并拨发一百石小米和一万斤羊毛。边区政府还对其他私营工厂如盐池县元华厂、米脂民生造纸厂等提供了类似的贷款和物资支持。此外,边区政府采取收购产品、加工订货等方式拓展市场。例如,政府建立了土产公司和贸易公司,一方面为民营工厂提供原料来源,另一方面又收购其生产的布匹、纸张、食盐、煤等产品。三边分区盐池县主动将军队和机关人员所需的衣胎、被胎和毡帽等物资,以订单的方式委托给元华工厂生产,为该厂提供了稳定的订货渠道。边区政府还对一些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以表彰其贡献。例如,1945年2月,边区政府在第九十六次政务会议上决定褒奖米脂民生纸厂经理艾斌卿为“民营工业模范”。吴旗县参议会议长蔡丰创办织布工厂,织出的布成本低廉,三边专署奖给奖状、奖章、花格毛毯和毛呢衣服,该县县委书记王明远亲自颁发“纺织英雄”的牌匾。这些政策和措施体现了党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支持,不仅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还为边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通过财税金融项举措,助力化解经营风险。为了平衡收入和商户负担,党和边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吸引投资和保护商业发展。1935年,苏维埃政府宣布免征工商业关税和营业税,以吸引外地商人投资。1939年1月,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决议中提出“奖励商人投资,保护商人营业,以利商业发展”的主张。1941年正式征税后,边区政府继续采取“低税率、宽税基”的政策,以减轻商户负担。在私营商业方面,边区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其发展壮大。1941年边区政府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税收政策,如营业税等,恢复了工商业的自由经营权。此外,边区政府还通过发放商业信用贷款、无息救济性小额商业贷款和普遍救灾贷款等措施,帮助商户渡过难关。在私营工业方面,边区政府对私营工厂的营业税实行全部免收,并对工厂必需的工业原料从边区入境实行减税和免税政策。例如,棉花、棉纱从免税到后来只收百分之一的税,而对边区能生产的工业品及原料从边区入境则提高税收,布匹征税从原来的百分之三提高到百分之十,铁从免税提高到百分之五十。这些政策不仅保护了私营工业的发展,还促进了整个边区工业的繁荣。边区政府通过减免税收、提供金融支持和制定合理的商业政策,促进了私营商业和工业的发展,为边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作者:许峰

网站编辑: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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