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对新政协创建的贡献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口号”,响亮地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这一号召。周恩来一方面作为首席代表与国民党政府开展和平谈判,一方面把主要精力投入新政协筹备与新中国初创之中,为此呕心沥血,建立了卓越功勋。
筹备新政协会议
1948年8月1日,毛泽东致电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就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时机、地点、召集者、参加者的范围、会议应讨论的问题,征求他们的意见。香港是知名民主人士高度集中的地方,这里的党组织也是周恩来在南方局工作期间经常指导、关心的重点区域。为此,同一天,他为中共中央起草了致香港分局并潘汉年电,要求他们按照毛泽东电报精神征询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并把这个讨论推广到上海、南洋的民主人士中去,欢迎他们到解放区来商谈和进行准备工作。第二天,他又致电钱之光,嘱咐以解放区救济总署特派员名义前往香港,会同方方等,从事接送在港民主人士进入解放区筹备新政协的工作。
周恩来长期从事统一战线工作,对民主人士有广泛的了解,他邀请民主人士到解放区商讨召开新政协。1948年9月,周恩来开出了两份征求意见名单。一份是长江以南的七十七人,一份是平津地区的二十四人,希望各方人士在今冬明春进入解放区。
为了保证这些爱国民主人士平安到达解放区,周恩来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有计划地把他们从各地集中到香港,然后以租用外国轮船运货的名义,秘密地将这些爱国民主人士分批送往东北和华北。前后共有二十多批三百五十多位民主人士以这样的方式到达解放区,尽管险情不断,但没有出现意外。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周恩来担任临时主席,并致开幕词。第二天,周恩来在会上作《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当晚,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周恩来的主持下举行,推举毛泽东担任常务委员会主任,周恩来和其他四位民主人士为副主任,同时担任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的新政协筹备会党组干事会书记。自此,新政协筹备工作在周恩来的精心策划下,紧张有序地全面展开。
在紧张筹备新政协会议的三个月中,周恩来先后主持召开了六次筹委会常委会,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郑重协商和深入讨论,为制定和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文献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会议筹备期间,周恩来在新政协筹备会党组会上作关于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和统战工作的报告,阐明:“新政协为长期组织,也即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筹备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召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代表座谈会,作关于新政协统一战线、外交政策、各民主党派前途等问题的报告。在1949年8月26日召开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在人民民主国家中需要统一战线,即使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要有与党外人士的统一战线。并且提议将新政协的名称固定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象征,集思广益、优选方案是新政协筹备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事项。周恩来高度重视,连《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草案)》的清样都亲自审定,并作了关键性修改。最为重要的是把国旗应注意“色彩以赤色为主”的“赤”字改成了“红”字。在初步选定以《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代国歌时,周恩来主张不改动由田汉所作的旧歌词。他说:“要么就用旧歌词,这样才能鼓动情感。修改后唱起来,就不会有那种情感。”关于国徽,当时没有选中合适的图案,在开国大典上未使用上新中国的标记。在讨论时,周恩来总结大家的意见,决定进一步修改,并建议将麦穗设计成挺拔向上的形象。
审慎确定代表名额分配
在筹备会议过程中,确定新政协参加单位、确定各单位代表名额与人选,是一项尤为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既需要掌握条件又需要兼顾平衡,不能有丝毫的疏忽与偏差。周恩来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前向代表所作的报告中指出:“这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所以我们不得不对它更加重视”“这种谨慎是从政治上考虑的”。
碰到有争议的问题时周恩来还亲自出面商谈,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得到各方面的接受,显示全国人民的大团结。首先,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和原则,“我们在确定代表名额和人选的时候,不是平均主义的,而是有重点。重点在哪里?‘就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总之,决定全部代表人选是根据了人民民主革命的原则。”同时突出代表的严肃性、广泛性和灵活性。严肃性就是代表中“不能包括一切反对党派和反动分子”,广泛性和灵活性就是除“四个阶级联盟”外,还“包括从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中分化出来并投向革命阵营的爱国民主人士”。
依据标准与原则,周恩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态度,慎重对待每一个人选的确定,对一些有复杂历史或特殊经历的人选的斟酌协商都亲自过问,函电往来,再三磋商,直到各方认可为止。1949年7月23日,周恩来接到陈毅关于建议新政协代表中应照顾老解放区的开明绅士的电函,他随即复电,肯定“所提建议甚好,当引起注意”并嘱如有这方面适当人选,请即提出。次日,周恩来写信给中共中央统战部,就曹靖华等知名文化人、谢家荣等原国民党兵工专业人员的代表安排及其界别划定提出商量意见,征询妥帖方案。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统筹权衡取舍,最终确定了四十五个单位的代表五百一十名,候补代表七十七名,特别邀请代表七十五名,形成了具有“广泛性和灵活性”的六百六十二人代表名单。当时,中央统战部把参加新政协的单位人选和各项统计,印制了一本很厚的表册,毛泽东看了,曾风趣地说这是一本“天书”。
负责起草《共同纲领》
周恩来曾说:“在人民政协会议上,由全国各党派一起千斟万酌制定的《共同纲领》,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剧本’。”而他就是这部“剧本”的“总编剧”。《共同纲领》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人民大宪章,是建国方略的总纲概论,具有临时宪法作用。因此,起草《共同纲领》是新政协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专门设立第三小组,负责这项工作。周恩来兼任第三小组组长。
由周恩来负责起草《共同纲领》,是不二的选择。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三小组成立会上,他讲话指出:“我们小组负责起草共同纲领,任务繁重。这个纲领决定联合政府的产生,也是各党派各团体合作的基础。去年在哈尔滨的各党派代表曾委托中共方面拟定一个草案,我们也曾两度起草。”1946年1月,他率领中共代表团出席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全程参与了《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等协议的制订,为后来起草《共同纲领》提供了经验。1948年10月,他在西柏坡完成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1949年初完成了修改稿,自此《共同纲领》雏形初现。
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工作全面启动。6月16日,周恩来召集筹备会第三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由中国共产党起草《共同纲领》的初稿,组员分为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国防外交、文化教育、其他等五个小组讨论,分别写出具体条文,供起草者参考。为起草《共同纲领》,周恩来六月下旬在勤政殿“关”了一个星期左右,亲自执笔,写出全文。“草案初稿写出之后,经过七次的反复讨论和修改,计由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五六百人分组讨论两次,第三组本身讨论了三次,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两次,广泛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
1949年9月22日,在政协会议上,周恩来代表第三小组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指出:为了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应当继续存在,“而且需要在组织上形成起来,以推动它的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的最好的组织形式”。
194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七章六十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各项基本政策,不仅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而且作为当时的一部临时宪法。
构建人民政协蓝图
在西柏坡,周恩来就开始新政协体制架构的酝酿与谋划。1949年2月27日,他审阅修改了《关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等文件。
在新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夕,周恩来阐述了新政协与旧政协的关系和区别,着重对新政协的性质、地位、任务等作了明确说明。他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个长期性的组织”“应该长期存在”。他还提出人民政协的任务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人民政协的职能,周恩来也设想,那时“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是仍将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存在。国家大政方针,仍要经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
关于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从一开始周恩来就给予高度重视,并提出要讲究方法,在合作中加强领导,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对人民政协的日常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周恩来主动思考,亲自过问。在1949年10月9日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全国委员会不仅在定期开会期间讨论重大问题,而且在平时也要进行工作,实现全国政协《组织法》规定的有关任务”。他建议“建立几个工作小组,在常务委员会指导和秘书长的具体领导下。使全国政协工作能够分类进行”。周恩来还亲自草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工作委员会条例》。《工作条例》确定分设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外交、国防、民族事务、华侨事务、宗教事务等八个工作组,开展研讨和审议工作。
根据周恩来的总体部署,1950年3月,全国政协成立了工作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工作组组长、秘书处正副处长及其他有关专职人员,每周举行一次会议,执行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并就统一战线内部事务进行初步协商。这样,全国政协工作机构的框架就基本建立,为以后的逐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政协会议隆重召开,新生的共和国顺利诞生,人民政协实现了圆满开局,为确立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过程中,周恩来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得到充分展示,执政兴国的经世之才得到进一步彰显。
(作者:张谨,系周恩来纪念馆原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