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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如何应对经济封锁

发表时间:2025-02-18 来源:《历史评论》

中国共产党进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后,国民党对革命根据地实行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禁止输入一切军用品与日用品,妄图使根据地“物资困乏,交通断绝,日久自行崩溃”。在外部经济资源渠道遭到封锁的情况下,党领导农村土地革命和经济动员,积极扶持发展多种物资购销组织,建立多维度经济流通网络,初步构建起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经济体系。

高度重视战时经济动员

打破经济封锁需要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战时经济动员,根本力量源于民众。通过土地革命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既是战时经济动员的关键,也是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之一。1928年1月,毛泽东同志率领工农革命军攻克江西遂川县城后,创建了遂川县工农兵政府,主持起草了《遂川工农兵政府临时政纲》,规定“凡地主、祠庙、公共机关的田地、山林和一切附属”,分给“贫苦人民和退伍兵士耕种使用”。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平均分配一切土地,是消灭土地上一切奴役的封建的关系及脱离地主私有权的最彻底的办法”,并强调“不能以威力实行,不能由上命令”,而要在农民群众愿意和拥护下实行。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修订后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一步提出“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以消灭封建剥削和彻底改善农民生活。经过实践,党逐渐形成一套较为完备且符合中国实际的土地政策,即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革命不仅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还为加强农村经济生产、促进经济循环和打破经济封锁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开展土地革命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深刻认识到在长期战时条件和经济封锁之下,工农武装割据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是“有足够给养的经济力”。他批判了不重视经济建设、只注重粮饷筹措的财政观点,强调必须注意发展经济尤其是农业,才能顺利地反“围剿”、扩大红军和发展革命。提高生产力,培育强大的经济基础,成为党在苏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方面,党在苏区积极领导农业生产工作,号召广大军民开垦荒地、兴修水利、保障春耕秋收。党在苏区提出“彻底消灭荒田荒土”“不让一寸土地荒废”等口号,组织军民成立开荒队,进行突击垦荒,使苏区农作物种植面积成倍增加,粮食总产量大幅度上升。党积极调配劳动用工和生产资料,组织建立耕田队、换工组、犁牛社,推动军民互助合作。土地革命开展后,广昌、于都等县粮食从亩产不足两百斤增加到亩产三百斤以上,宁冈、会昌等多地粮食总产量增幅达百分之二十。另一方面,党高度重视工业生产,组织民众建立粮秣厂、被服厂、食品厂,开办众多煤铁厂、硫磺厂以及兵工厂,还积极推动重要矿产资源开发、运输和利用。钨砂是制造军用品的重要原料,苏区拥有丰富的钨砂资源。党领导军民开发盘古山、铁山垅、小垅等地的钨矿,开办“中华钨矿公司”,年产量约一千八百吨。苏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促进经济循环、打破经济封锁培育了深厚的经济给养力。

在解决土地问题和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党高度重视苏区工农产品的调剂,以活跃苏区经济。一是围绕粮食展开调剂工作。为满足战时粮食需求,党在苏区成立粮食调剂部门,采取高价籴谷或籴米的方式,尽可能照顾农民利益。如1930年6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粮食调剂局来调剂米价,在粮食大量上市时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向贫农收买谷米,待群众缺谷米时又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贫农,使贫农免受市场“剪刀差”的剥削。粮食还成为中央苏区第一个大宗外销产品,据毛泽东同志1933年8月的报告,每年大约有三百万担谷子外销。二是围绕农副产品展开调剂。如湘赣省将苏区富余的木材、豆子、棉花、茶油等农产品运输到白区售卖,换得现金或商品。调剂各类农产品物资,既有利于为农民打开销路,又可促进物资交换并打破战时封锁。三是调剂工业品和日用品。苏区组织力量运输工业品并调节工业品价格,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出口交换,将钨砂等工业原料运出,以换回军民所需的食盐、布匹、火柴、牙刷、牙粉等日用品以及机关部队所需的书、报、纸、笔、墨等办公和文化用品。

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高度重视苏区战时经济物资的动员和调配,有利于满足党政军民的各类需求,促进物资交换与经济循环,加强战时经济的动员能力及经济组织的建设。

扶持多类型物资购销组织

为打破经济封锁,苏区建立起可靠的经济组织,为独立自主的物资流通网络和经济体系提供支撑。苏区农村传统的物资流通多由商人、地主主导,在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中遭到一定破坏,不能满足苏区战时物资需求。党在战时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营机构、合作社发展,并保护私营商业,使得苏区经济资源的购销、运输和经营组织逐渐呈现多类型、多渠道特点。

第一,发展公营经济,加强经济管理。党在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和创建苏维埃政权的过程中,建立了一批红军商店、公卖店等公营经济组织。如1930年6月,瑞金县苏维埃政府开设公卖店,为红军、党组织、苏维埃政府提供物资,并以低价向群众售卖,以抵制中间剥削,促进物资交换。随着红色政权不断发展和巩固,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并自上而下建立各种经济组织机构。1933年4月,中央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成立,下设设计局、调查统计局、粮食调剂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国营企业管理局、对外贸易局、总务处等机构。其中,对外贸易局下设会计、保管、总务、采购、运输等科,在赣县江口、闽西汀州、会昌乱石、吉安值夏等地设置分局,有计划地组织对外贸易,加强物资管理与调剂。通过建立公营经济机构和加强制度建设,苏维埃政权提升了公营机构的经济管理能力,有利于统筹苏区经济发展与物资流通,巩固苏区的经济领导力量。

第二,扶持发展合作社,推动物资交换。为解决工农产品价格不平衡问题,党在农村领导建立合作社,组织物资交换。早期苏区合作社多由红军部队或苏维埃政府投资建立,有的还借助红军武装,保卫物资的采购和运输,“采取一种游击式的营业体制”。闽西革命根据地较早建立起消费合作社,以运输工农产品并调剂价格。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更加强调合作社是工人、中农、贫农、雇农等抵抗商业资本剥削的组织,相继颁布《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1932年)、《合作社工作纲要》(1932年)、《发展合作社大纲》(1933年)等指导性文件,扶持发展各类合作社,并从上而下建立各级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在党的扶持和组织下,经营普通日用品的消费合作社、推销大宗农业生产品的贩卖合作社、专营粮食籴粜与价格调剂的粮食合作社、管理货币存储和金融借贷的信用合作社等,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1933年9月福建、江西两省十七县各种合作社共计一千四百二十三个,股金三十万余元。1934年初闽浙赣省加入合作社的人数达全省人口的百分之五十。苏区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为推动苏区内外物资交换、打破经济封锁、促进经济循环提供了可靠的新渠道。

第三,对私营商业采取灵活政策,促进物资流通。在推行土地革命的进程中,党一方面消除中间商人的剥削,另一方面保护有利于苏区经济发展的私营商业。1929年3月,红四军发布《告商人及知识分子》,宣布“共产党对城市的政策是:取消苛捐杂税,保护商人贸易”,“至于普通商人及一般小资产阶级的财物,一概不没收”。方志敏领导的赣东北苏区自1930年就开始设立对外贸易处和船舶检查局,征收货物税,并与商人展开合作,通过往来商人、商船采办苏区所需物资,开展对白区的贸易工作。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进一步制定保护和促进商业发展的政策,对苏区与白区的贸易交换采取开放态度。随后,各级苏维埃政府采取灵活政策,鼓励私营商业积极开展赤白贸易。1932年3月,闽北分区苏维埃政府专门向白区商人发出一封公开信,说明“苏区与非苏区商人只要遵照苏区政府的法令纳税,苏区政府力负保证商人安全、自由营业的责任”。私营商业在党的领导下继续发展,有利于苏区与白区的物资流通,活跃和发展苏区经济。

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江西瑞金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指出,苏区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其中公营经济是领导组织,合作社是苏区经济建设的“主要之一环”,私营经济也是苏区经济不可或缺的力量。三种经济组织相互协作,逐步建立起党领导下的物资流通网络,构建起苏区经济新格局。

建立多维度经济流通网络

在党的领导和组织下,苏区公营机构、合作社、商人、农民更加活跃,各类经济组织联结成多维度的物资流通网络,各类物资流通渠道逐渐畅通,形成良性循环,极大削弱了敌人经济封锁带来的消极影响。

在党的领导下,各类组织在经济物资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苏区的公营商业具有较强的物资组织能力。如江口外贸分局在赣县设有大湖江、储潭、长洛和兴国四个采办处,在峡山设有一个存放金银贵重物品的仓库,在江口金背洞设有一个存放货物的仓库,专门配备一个武装连,从江口至瑞金沿途设有十二个武装联络哨,负责护送银圆和物资。其次,合作社对苏区物资的组织能力也进一步加强,如上杭县才溪区消费合作社分设发卖、采办、保管、会计等股,办理大量货物的买卖,其中盐占百分之七十,布占百分之二十,满足了所辖区域内大部分群众对于日用品的需求,得到群众极大好评和支持。此外,苏区的商人农民也积极参与红色贸易和物资工作。中央苏区恢复和开辟草林、大陇、四都、楼子坝、溪口、谢坊等多个圩场,成为商人农民聚集并交换物资的重要场所;福建长汀有“红色小上海”的美称,私营商铺多达数百家,物资辐辏,商贾云集。

公营机构、合作社、商人、农民共同联结成各式各样的物资运输链和物资流通网络,物资在苏区与白区之间有效运转。一方面,党大力组织赤白边界贸易,在赤白交界区建立采办处、转运站或交换所。如湖南文家市消费合作社在苏区收购土纸后,交给公营的浏阳县转运站,转运站雇佣挑夫挑至十五里外军事交界区的罗家坳,再换白区的挑夫进行贩卖,换回食盐、胶鞋等交给消费合作社,供应苏区内部军民所需。湘赣省苏维埃对外贸易局安排合作社、商人、小贩、农民定期在边界地区进行物资转运和交换,输出苏区内部的农产品,换回日用必需品。另一方面,党也不断组织力量深入白区采办物资,甚至在白区城市扎根。如湖北洪湖苏区消费合作社工作人员通过亲戚朋友取得白区“通行证”,与白区商人打交道,利用湖区船只在苏区与白区之间穿梭,深入白区采办所需物资,推进物资流通。鄂豫皖苏区的经济合作社以“复兴”“正和”等商号为名,长期在白区城市经营,获得所需的商品与军用物资。不仅如此,党还建立一条连通上海、香港、汕头、大埔、永定、长汀、瑞金的红色交通线,形成苏区通往上海、香港乃至海外的物资运送“大动脉”。物资越过一层层封锁线,一站接一站地进行传送,展现了战时封锁下物资流通的特殊面貌。

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内部、苏区与白区乃至海外之间,建立起物资流通体系,促进了苏区与外界的物资交流。苏区农村的物资得以输送到白区,换取苏区所需的军民用品,有效打破国民党对物资的控制与封锁。同时,党还推动人员的流动和革命思想的传播。如赣东北苏区不仅通过对外贸易处、船舶检查局等促进物资流通,还组织动员信江流域大量船工,一面加强水上运输工作和经济斗争,一面传播革命理念和扩充革命力量,在经济工作中不断发展和巩固信江船业工会。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公营物资管理机构,与商人、农民精诚合作,形成各式各样的经济链条和网络,大量人员在经济战线上不断流动,不仅疏通了苏区与白区的经济往来,打破了敌人对苏区经济的封锁,还推动了军事侦察、信息传播与革命力量的发展。

面对国民党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中国共产党积极领导苏区军民采取多种方式,建立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经济体系,成为战时反封锁的关键一招,证明党不仅能够破坏旧的经济制度,更善于建设新的制度。党在苏区高度重视战时经济动员、扶持多类型物资购销组织、建立多维度经济流通网络,是党开辟的革命新道路在经济战线上的生动体现,为土地革命和苏区政权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也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经济斗争以及新中国经济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作者:李玉蓉,单位: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站编辑: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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