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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对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的原创性贡献
    发表时间:2024-03-06 来源:红网

      贺治方(湖南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 袁嘉豪(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继承发展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着眼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对新时代选人用人作出了深刻谋划和科学阐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选人用人一系列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创造性提出“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牢牢抓住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问题 

      政治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就开始注重考察党员的政治素质。1847年制定的第一个《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对志愿入盟提出了“承认同盟的各项原理”的要求,对那些“满脑子都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观念”的冒牌分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和他们分裂只是一个时间问题。”[1]列宁在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的斗争中,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问题,列宁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必须对党绝对忠诚才能保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继承了列宁的建党学说,把政治标准作为党员的首要标准。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入党必须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且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1937年,毛泽东在《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要培养造就数万的干部,这些干部要“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2]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干部要“又红又专”,指出“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3]。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提出干部“四化”方针,其中摆在首位的是“革命化”。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选人用人中的政治标准,他指出:“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政治标准是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4]P564突出考察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将政治标准贯穿于选、育、管、用各个环节。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形成了鲜明的政治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的重大论断。在选人用人中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是党的政治建设在组织路线中的具体体现。党的政治建设必然要求选拔任用那些政治信仰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干部,这些都是政治标准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之前的一段时期,有些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发生动摇,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能力不足、政治担当不够,少数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搞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任人唯亲、封官许愿等活动。鉴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有利于形成讲政治的鲜明导向,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治本之策。突出政治标准成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和最大特点,实现了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中的“以德为先”标准的具体化和时代化。

      二、创造性提出“好干部标准”,赋予了选人用人标准新的时代内涵 

      干部标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依据,也是引导干部行为的风向标,更是政党属性、政党素质、政党形象的具体体现,树立什么样的干部标准就会培养和形成什么样的干部队伍,乃至有什么样的政党。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干部标准建设。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要求党的管干部“具备久经考验的耿耿忠心和坚强性格”[5],列宁对干部标准做出了更加具体系统的论述,除了要做到对党忠诚以外,还必须“要精通生产的全部情况”“要懂得现代水平的生产技术”[6]等。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干部标准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充分吸收中国传统吏治文化中的有益思想,提出了“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总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对不同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对干部的德才具体要求又不一样。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中心任务是开展武装斗争,好干部标准体现为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怕牺牲。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是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好干部标准体现为既懂政治,又懂业务,1957年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又红又专”的好干部标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成为党的工作重心,好干部标准体现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标准。进入世纪之交,我国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腐败现象,能否做到清正廉洁成为检验好干部的重要标准,党中央先后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标准。从党的干部标准的百年历史演进中可以看出,虽然不同年代干部的具体标准表述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没有变,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关系,忠诚干净担当始终是不同历史时期干部标准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对干部标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7]P337的好干部标准,回答了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根据好干部标准,他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具体阐述。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提出“五个过硬”的要求;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县委书记这一特殊群体,提出“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和“做政治的明白人、做发展的开路人、做群众的贴心人、做班子的带头人”的要求;对军队干部,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8]的军队好干部标准;对组工干部,指出要“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7]P355;对民族地区干部,强调“四个特别”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不同类型干部提出的具体要求,既一以贯之地体现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也各有侧重、特色鲜明,抓住了不同领域的干部成长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干部标准论,突出解决选人用人标准模糊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选人用人标准的认识,赋予了选人用人标准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选人用人标准的与时俱进,为新时代干部成长成才指明了根本方向。

      三、创造性提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丰富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要求 

      领导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首要问题。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是落实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党管干部的重要思想。1983年4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座谈会,第一次提出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从惯例做法上升为原则规范。1995年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首次将党管干部原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然而,在一定时期内,我们对党管干部原则也曾存在过一些模糊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政治体制改革中弱化党的领导的现象。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9],并将党的领导界定为政治领导。将党的领导简单界定为政治领导显然是不够的,没有了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政治领导就会落空,党的领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组织领导包括制定党的干部路线、确定选人用人标准、选拔任用重要领导干部、党管人才队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多个方面,其中核心是对党和国家重要干部的使用权。虽然党政分开的改革举措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不再实施,但其影响深远,一些地方在选人用人上弱化党的用人权,采用简单的以投票票数和考试分数来选拔干部,即简单以票取人和以分取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党管干部原则必须牢牢坚持,不能动摇。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7]P345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更是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贯穿于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彰显出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简单“以票取人”和“以分取人”问题也釜底抽薪。把民主推荐结果由原来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范围,不搞“大会海推”“划票打勾”,代之以深入调研,提高民意表达真实性和民主推荐质量。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条件,规定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并且是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情形下,才进行公开选拔。即使是公开选拔的干部,也不是以分定人,而是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纠正简单“唯票取人”和简单“唯分取人”的错误选人用人方式,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实现选人用人方式的根本扭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的重大论断,纠正了过去一段时期对党管干部原则的错误认识,党管干部原则不再只是管大局、管方向、管重要干部,而是包括各级党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任免的领导和把关,党管干部原则从“领导权”具体化为“管理权”,将党管干部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认识。

      四、创造性提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选贤任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传统。毛泽东在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反对任人唯亲。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指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10]这个“共同的革命目标”就是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事业为上的优良传统没有得到很好坚持。有的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没有把人民利益和事业发展放在第一位,而是为了选干部而选干部,以干部为中心,过度考虑干部需求,结果导致选出来的干部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选出来的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提出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理念,强调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对过去一段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些错误做法的拨乱反正。坚持事业为上,就是把事业需要作为选人用人的出发点,从岗位需求、班子结构、专业化建设等角度出发,因事择人,用人所长,考虑的是“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党的十九大根据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新增了坚持“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原则,并写入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凸显了选人用人重事业、重实干的导向。

      围绕“坚持事业为上”选人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一是提出干部工作“一盘棋”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哪里选人?就是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4]P565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破除选人用人上的各种身份限制,放眼各战线、各领域、各行业选拔优秀人才,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增了“党政领导干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的规定,畅通了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二是提出“专业素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要注意培养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领导干部。”[11]同时他还强调,专业素养不只是专业对口那么简单,是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大报告都提出要选拔“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专业化”与“高素质”的地位同等重要,并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

      五、创造性提出“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实现中国共产党干部考核内容与方式的重大创新 

      干部考核是选人用人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干部考核制度历经百年发展,从最初探索不断走向成熟,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干部考核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干部考核工作做出重要论述,指导干部考核内容与方式实现重大创新。

      在考核内容方面,从GDP导向转为高质量发展导向。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加快经济发展,“GDP为王”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成为地方领导干部的主要考核指标,这一用人导向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激励干部想方设法发展经济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其弊端也逐渐显露。一些地方官员只注重发展经济,而忽略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失衡;一些地方官员只注重短期经济增长速度,竭泽而渔,在任期内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不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针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7]P344。2013年以来,我国经济从高速度发展逐渐转向高质量发展,不再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与之相适应,对地方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也不再简单以GDP增速来评定政绩。干部考核内容从GDP增长速度这一单一指标扩展为科技创新、教育文化、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发展潜力等,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和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

      在考核方式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12],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知事识人体系,对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新增了“专项考核”的内容,就是要突出考核领导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专项任务中的表现。针对一些地方考核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提出要强化分类考核,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对不同地区领导班子做出不同考核指标,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也要有不同的考核指标和要求。针对一些地方考核不在现场看、不见具体事的问题,提出要近距离接触干部,多到现场观察,多听群众意见,把干部考准核实。针对一些干部因大胆探索导致工作失误而被问责的现象,提出“三个区分开来”,优化容错纠错机制,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的重要论述创新了中国共产党的识人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精准”思维。考核评价工作重在一个“准”字,也难在一个“准”字,过去一些地方对干部的考核没有做到分类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走马观花,难以对干部的作出精准评价。二是强化关口前移。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先定人后考察,考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党的十八大以后,注重对干部的日常考察,通过对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性格特征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来确定合适的岗位。三是注重结果运用。“考”是基础,“用”是关键,考核结果只有真正用起来,才能体现价值、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大以后注重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价、干部调整使用相衔接,着力解决考用脱节的问题,不断强化结果运用。

      六、创造性提出“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创新了中国共产党接班人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在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13]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继承了中国共产党大力培养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用人观。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又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坚持数量充足与质量优良相统一。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强调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做好长期规划,但不能一味追求班子年轻化,要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不能搞班子结构年龄层层递减。二是坚持自身努力与组织培养相统一。优秀年轻干部不会自然生成,习近平总书记从内外因辩证统一的角度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7]P341自身努力是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的决定性因素,特别强调年轻干部要强化实践磨炼,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组织培养则是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的关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对年轻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搭建成长平台、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坚持大胆使用与遵循规律相统一。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是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的基本经验,不能论资排辈,但在大胆使用的同时,要把握好年轻干部使用快慢的关系,必须遵循年轻干部成长的客观规律,干部成长必须要经历必要的台阶,要防止揠苗助长。四是坚持长远规划与动态调整相统一。强调各地区要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整体规划,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但年轻后备干部也不能是一潭死水,一劳永逸,对后备干部进行动态管理,竞争择优、定期调整、有进有退,保持后备干部队伍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有着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这些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做出了具有原创性的贡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为新时代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导推动选人用人制度发生深刻变革,彰显了中国特色选贤任能的制度自信和制度优势。

    网站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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