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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发表时间:2023-03-07 来源:2023年第3期《党建》杂志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李元平

    (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目标任务,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治理腐败的战略清醒和战略主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要勇担职责,严格对标中央要求抓好落实。

      

      坚定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信心决心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我们必须进一步把握使命责任、形势任务,深化规律性认识,不断增强打赢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决心。

      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必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党心民心所向。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指出:“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亮明党坚决反对腐败的旗帜,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我们党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同腐败水火不容。反对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无私才能无畏,我们党不谋私利谋根本、谋正道,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同腐败作最决绝的斗争,历经百年沧桑依然风华正茂。

      “十年磨一剑”的伟大实践深刻昭示反腐败斗争必须也必将打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防止了党因腐败蔓延、“四风”肆虐、特权横行而变质褪色,防止了党被利益集团、权势团体渗透干预,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新时代十年,中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球治理腐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更让“一党执政解决不了腐败问题”等谬论不攻自破。我们党已成功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只要我们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就一定能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当前,贵州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同时,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尚未完全消除,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依然易发多发。我们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差不多的思想,决不能虎头蛇尾、时紧时松,要一以贯之采取最坚决、最有力的措施,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把党的领导贯穿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各方面

      反腐败是一场政治斗争,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到底。

      推动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构建形成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为深化治理腐败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在新征程上,我们要一以贯之坚持好,进一步从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与时俱进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件汇报等制度,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不断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积极向党委提建议、出主意,督促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总体战。

      坚决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纪委监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根本目的是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自觉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应当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按季度督查、按年度考核,有力推动落实落细。同时,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研判机制,加强调度指挥,发挥集体把关作用,不断提升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质量;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指导,既充分发挥组织作用、系统优势,又增强案件查办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提高履职质量。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深刻把握腐败的阶段性特征、地域性特点以及发生发展规律,精准施策、靶向攻坚,把严肃惩治腐败与严密制度约束、严格教育引导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深入推进茅台酒问题标本兼治、巩固拓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权力和资本勾连纽带。加强追赃挽损,推动涉案财物应追尽追、应缴尽缴,绝不让腐败分子及其亲属继续享受赃款“红利”。贵州省纪委监委每月对全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全系统通报,对重点问题精准把脉问诊、及时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追求没有质量的“数量”,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持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协助省委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同步做好本级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清”工作。常态化加强对党章党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紧密结合贵州实际,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积极探索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推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效能治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反腐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

      持续提升“不想腐”的自觉。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更加坚定自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推动纪律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把纪律教育同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做到戒尺高悬、警钟长鸣,时时警示、刻印于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廉洁基因,积极传播廉洁理念,着力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促进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坚持“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打通内在联系,增强总体效果。要树立系统观念和一体化思维,从案件查办一开始就要统筹考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把案件剖析透、把纪检监察建议用好、把督促整改做实,推动办案、警示、监督、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要充分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努力使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网站编辑:王寒
    党建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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