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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党支部
    发表时间:2020-11-20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

    张一丽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推进新时代院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大力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落实落细,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实施基层组织健全优化工程 

      分级设置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章以及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规范机关各党组织设置流程、标准和架构,解决一些党员较多的部门不按规定分级设立党组织、党小组过多、不利于开展组织生活等问题。严格程序标准,按照正式党员数设置要求设立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原则,积极推动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入党组织班子或担任党小组组长,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适应司法改革要求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和新成立情况,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明确隶属关系,使内设机构设置和基层党组织建立同步推进。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内设机构单独成立党支部,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积极推进在符合条件的审判团队或合议庭设立党小组,把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执法办案的基本单元。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压实支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通过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创建党员先锋岗、开展警示教育等措施,增强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抓好党内关怀帮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实施组织生活常态化落实工程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依据现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实际,研究制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基层法院联系点、党建述职考核等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明确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操作规程,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规范、随意化问题。

      加强“三会一课”检查督导。建立实施严肃、规范、可查的“三会一课”台账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三会一课”主题设置和内容、时间安排,突出政治学习和政治教育,防止表面化、形式化,防止用行政会议、业务学习代替党的组织生活,保证“三会一课”质量。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讲党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鼓励其他党员讲党课,形成以上率下良好学习氛围。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向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延伸,及时解决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现实思想问题。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机制,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个性化思想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导,深入做好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严肃、严格支部主题党日。坚持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规定动作固定下来,规范完善操作方式,在主题设计上更加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更加贴近党员干警实际,在组织形式上更加灵活生动,进一步提升主题党日质量,确保其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的功能作用。

      开展支部建设达标活动。以支部工作条例为依据,因地制宜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细化党支部各方面工作要求,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考评依据。每年结合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开展党支部自查评估,针对问题和差距积极整改,在自评达标的基础上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引领带动党支部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三、实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工程 

      建立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专职党务干部制度,为各基层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实现党务干部专职化、党务培训经常化、党务工作科学化,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施党支部书记(包括专职党务干部、纪委书记)任职培训制度,统筹抓实选、育、管、用“四个环节”。

      抓好党员骨干集训。发挥机关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作用,每年春季、秋季分别举办一期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培训班,择优安排能力素质高、党性意识强的同志进党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政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中坚力量。

      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制度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不称职的重要标准,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四、实施党建品牌创建工程 

      推进党建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党建工作引领和服务执法办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形成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和抓手,着力在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司法改革上下功夫,解决好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相互脱节的问题,夯实创建党建工作品牌的实践基础。

      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鼓励支持机关各党支部立足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党员管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有效措施办法。坚持以“服务审判执行”为主题,广泛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每年总结、提炼和推广2-3个务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切实解决好“两张皮”问题,实现党建与审判执行等工作有机融合。

      抓好品牌创立和示范带动。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功能,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和发展,积极打造各具特色、成效明显的法院党建工作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工作有亮点、支部有品牌”的基层党建工作局面。

     

      五、实施党员先锋引领工程 

      强化党员干警勇担当作表率意识。注重发挥党员干警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倡导树立讲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的工作导向,激发党员更加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创新有为,为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建设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普遍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干警在工作中亮明党员身份、践行为民宗旨。结合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建立“党员先锋岗”展示平台,发挥激励鼓舞和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党员干警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把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同执法办案工作有机融合,组织法院基层党组织同社区、乡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做好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工作。党员干警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公益活动,拓展法院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

     

      六、实施法院“智慧党建”工程 

      加强“智慧党建”平台建设。以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为目标,加快推进党建信息系统建设,做到党务工作网上管理、党建工作网上考评、先进典型网上宣传、工作经验网上共享,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智能化。

      引入用好党员教育优质网络资源。把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手机报等平台推出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转接到“智慧党建”平台,为干警提供丰富优质的学习教育资源,鼓励党员干警使用“学习强国”APP等移动互联网平台随时随地学习。

      依托新媒体开展“微党建”。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建设“网上党支部”“青年干警之家”,及时推送学习资料、党建信息、廉政提示短信等内容,开展时事学习、读书交流、专题讨论、思想调查等活动。鼓励各党支部紧贴审判工作实践,组织拍摄宣传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的微电影、微视频,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七、实施支部文化培育工程 

      突出培育良好政治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用好红色资源,加强党性锻炼,扎实推进对党忠诚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对标对表先进,持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着力构建以忠诚担当、公正为民、中立谦抑、廉洁守纪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净化心灵、滋养队伍、营造氛围的作用。

      注重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干警政德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立足本职工作,突出法院特色,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巾帼建功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爱岗敬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大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完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完善案件舆情风险评估预防管理系统及网络阅评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和化解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坚决抵制防范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和影响,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念。

     

      八、实施关心关爱干警工程 

      完善“为干警办实事”长效机制。围绕改善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帮助干警解决实际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列出办实事清单,形成关爱干警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干警队伍集体归属感。

      加大维护干警身心健康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干警年度体检制度,因地制宜完善体检项目。科学调度审判力量和办案节奏,建立干警年休假督促落实机制,减少干警长期超负荷运转。积极开展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开展医疗、保健、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全面准确掌握干警及其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强化关爱帮扶措施。建立支部委员挂钩联系生活困难党员机制,完善探望慰问制度,做好对经济困难、生病住院干警的慰问帮扶。

     

      九、实施支部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以往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和瓶颈短板进行研究梳理,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对策举措,为建立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工作标准奠定基础。

      明确环节流程。坚持务实管用、一看就懂的原则,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把现行党建规章制度进一步图表化、流程化、数字化,使专兼职党务干部、普通党员都能够对支部工作一目了然,很快掌握党务知识,切实提高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注重统一规范。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特点,建立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指标体系,使基层党建工作有制度规定、有操作规程、有考核规则,实现对支部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十、实施目标考核评价工程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要求、具体内容和具体任务等方面,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让各党支部工作有抓手、管理有目标、考核有依据。

      建立明晰的党建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责任清单,使其进一步明责、履责、尽责。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领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综合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弱化、虚化、边缘化等突出问题。

      建立立体的检查考核机制。平时通过专题调研、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督促检查,推动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权重,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做到以考促建、以评促改,带动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

      【本文系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2019年度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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