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陈俊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内涵丰富,是一个逻辑严密、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认真贯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引领,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前进方向,确保改革开放事业行稳致远。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成就,取得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辉煌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稳定前行的根本政治保障。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必然会触及到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遭遇各种风险与挑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越是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就越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这个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从而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形成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不断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立场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的根本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也是改革的根本立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要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注重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要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汲取人民智慧、凝聚人民力量,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让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精神满怀热忱地投入到现代化建设中来。
坚持守正创新,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
守正创新是改革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正和创新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守正才能保证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只有持续创新才能更好地守正”。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同时要敢于创新,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大力推进各个方面创新。坚持守正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要把握好守正与创新之间的“变”与“不变”、继承与发展、原则性与创造性、一脉相承与与时俱进的辩证关系,该改的坚定不移改,不该改的不改。
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要有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要广泛凝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共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各方面力量汇聚起来,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要敢于突破传统思维和模式的束缚,尊重客观规律,在守正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表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点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现代化建设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各方面必须坚持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新征程上加强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体现了制度建设这条主线。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进一步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推动各方面制度有机衔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统筹谋划,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不能未立先破,留下制度真空。要把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改革各项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在法治中国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今天,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仅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支撑,而且系统地回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需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体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
坚持系统观念是改革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马克思主义系统观以唯物辩证法为基础,强调客观事物是运动变化的“过程的集合体”,社会是不断发展着的活的有机体,要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更要坚持运用系统观念,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应对重大风险挑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将系统观念贯穿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形成改革的总体协同格局,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要统筹各项改革之间的内在联系,推动各领域改革的联动和集成,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把握客观规律中系统性谋划,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坚持目标导向,在改革实践中加强前瞻性思考,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关系,加强整体性谋划,实现改革的整体效益最大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编辑:梁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