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及其当代启示
何 军
系统完善、结构合理、运行有序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是有效开展意识形态建设的组织保证。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学习借鉴苏联共产党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结合中国革命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阶段形势任务的变化,逐步发展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及其职能,最后在延安时期建立起了由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化文艺及干部教育等为主体的系统化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对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其体制机制建设都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宣传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更加明确
党中央到达陕北后,在相对安定的环境中,深刻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对宣传工作在党的整个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有了全新的认识。
1937年七八月间,毛泽东同志在给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员讲授唯物论和辩证法时,最早使用了“意识形态”的概念。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把宣传工作视为抗战新阶段的重要内容,指出,“必须动员报纸、刊物、学校、宣传团体、文化艺术团体、军队政治机关、民众团体,及其他一切可能力量,向前线官兵、后方守备部队、沦陷区人民、全国民众,作广大之宣传鼓动”。之后,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观点,从文化的视角扩展了党的宣传工作的观点,形成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理论,确立了以工农兵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从而为进一步推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1942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整风前夕又撰写了《中宣部宣传要点》一文,提出“以前偏重党外宣传,从本期起,决定加上党内宣传,希各地同志注意”。重视宣传、通过宣传来动员群众和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是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意识形态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1941年,由张闻天同志起草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提纲》,是一篇在意识形态建设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文件,其进一步明确了宣传鼓动工作的任务范围、基本原则、工作特点、工作方法、干部培养、组织领导,并对党内教育、群众鼓动、文化运动、报刊通讯社及出版工作等提出要求,成为延安时期对党的宣传工作具有持久指导意义的文件。
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1948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为党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指出,“过去几个月的宣传工作,正确地反映和指导了战争、土地改革、整党、生产、支援前线这些伟大斗争,帮助了这些斗争取得了伟大成绩”,宣传工作应“务使对于战争、土地改革、整党、工人运动这些伟大的斗争,对于这一整个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保障其获得胜利”。
历史表明,“我们所要解决的任务越是困难与繁重,越是要得到更大的效率,就越是应该发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越是要加强我们的宣传鼓动工作”。延安时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把“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广泛渗透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方面的坚强决心和有力行动。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调整和完善机构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党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扩大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员人数从全民族抗战开始时的4万多人迅速发展到1938年年末的50多万人。但不可否认,大批新党员没有受过教育,许多新成立的党组织也没有得到巩固,两者同老党员、老组织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为了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形成对党的理论、纲领和大政方针宣传的合力。
此时期,党中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围绕中心工作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和职能。除原有的宣传等部门外,为加强舆论宣传阵地建设,恢复了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为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在延安创办了马克思列宁学院,内设编译部;成立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负责报刊与马列主义书籍的出版与发行;等等。1943年3月,党中央决定在中央政治局及书记处之下,设立宣传委员会,由毛泽东同志任书记,负责统一管理中央宣传部、解放日报社、新华社及所属延安新华广播电台、中央党校等机构。
除明确中央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及其职能外,党中央对中央局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宣传机构及其职责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各地方党的宣传部,在宣传部下组织宣传委员会;“从中央局起一直到省委区党委,以至比较带有独立性的地委中心县委止,均应出版地方报纸。党委与宣传部均应以编辑、出版、发行地方报纸成为自己的中心任务”。1940年10月下发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充实和健全各级宣传部门的组织及工作的决定》指出,党内同志必须认识到“宣传部门是党在政治上、理论上和思想上领导战斗的机关”,并进一步规定了党的宣传工作的两个主要任务,即指导和进行关于革命理论和政策的宣传,以及指导和进行关于日常性质的群众鼓动工作,要求中央局、分局和区党委、省委的宣传部下设宣传科(负责党外的宣传鼓动工作及研究敌友的宣传政策)、教育科(管理党内教育工作及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科(管理国民教育工作)、出版发行科(管理出版发行工作)、编审委员会(管理编审工作)和文化委员会(管理文化活动)。
延安时期,党明确划定各级宣传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范围,表明了党在宣传机构和宣传制度建设上的稳定和成熟,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战斗力。
牢固确立了“党管宣传”“党报姓党”的原则
延安时期,通过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宣传管理体制,加强和巩固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牢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宣传部关于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提纲》指出,“全党的宣传鼓动工作必须统一在中央总的宣传政策领导之下。如果各自为政的不履行中央统一的宣传政策的方针,这是非常危险的”。1942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强调,“报纸是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最有力的工具,每天与数十万的群众联系并影响他们,因此,把报纸办好,是党的一个中心工作”。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指出,我们党“应该把报纸拿在自己手里,作为组织一切工作的一个武器,反映政治、军事、经济并且又指导政治、军事、经济的一个武器,组织群众和教育群众的一个武器”。1942年4月,《解放日报》在改版后的首期报纸上,专门发表了题为《致读者》的社论,总结了党报所应具备的4种重要品质,即党性、群众性、战斗性和组织性,并将是否具备这“四性”,作为判断党报是否称得上“真正战斗的党的机关报”的必备条件。同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央书记处起草的给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指示中明确要求:“抓紧对通讯社及报纸的领导,务使通讯社及报纸的宣传完全符合于党的政策,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拿《解放日报》所发表的关于如何使报纸增强党性的许多文件去教育我们的宣传人员,克服宣传人员中闹独立性的错误倾向。”
高度重视宣传纪律建设。重视宣传纪律是党的一项优良传统,早在1921年,党就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中明确要求:“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针对一些根据地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党的政策与中央指示的言论,以及存在的独立无政府状况等问题,1941年5月,中央书记处明确提出了5点纪律要求,强调一切对外宣传均应服从党的政策与中央决定,一切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应统一于宣传部。同年7月,中央宣传部又发文要求,一切报纸杂志在内容上必须注意“掌握党中央的政策与党的原则,为它们的贯彻而进行各方面的斗争,防止任何违反政策与原则的言论”。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上下联络,1948年1月,毛泽东同志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在此基础上,为严格规范党的宣传工作,党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宣传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在全党、特别是宣传战线明确了党的宣传工作纪律,强化了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加强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同延安时期相比,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手段方法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推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任何时候都需要有一整套适应时代要求、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作为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延安时期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的卓越成就,为我们推进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和智慧。为此,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中,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化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瓶颈问题,加强顶层设计,锐意改革创新,完善机构设置,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任务,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更为系统科学、和谐完备、扎实高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作者系陕西省委宣传部原二级巡视员)
(责任编辑:王碧薇)
网站编辑:白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