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鑫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王仁锋)
网站编辑:王玥芳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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