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为生态保护筑起制度靠山
    发表时间:2019-10-14 来源:经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文 晶 

      

      走进安徽省宣城市泾县马头祥林场,一眼就能看到一片整齐挺拔的杉树。这些树很特别,粗大的树干中段生长着另一种植物。马头祥养生观光园的负责人王青霞告诉记者,松杉上嫁接种植的是石斛,既有观赏价值,又有药用价值。

      随着林长制改革的推行,这个1918年建场的老林场焕发出新的生机——引进了浙江钱王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创建了森林特色小镇,盘活了老林场闲置资产。“最喜人的是,这里变得更美了,我们扩建花木观赏区4000多亩,精品果园区500多亩,石斛是我们‘用绿’的新方法,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吸纳周边150人就业,人年均增收3万多元。”王青霞说。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会议强调,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要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开展科学评估,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监测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以来,安徽省积极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设立5.2万余名林长,出台相关制度747项;围绕护绿、增绿、用绿、管绿、活绿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构建“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和“一林一员”等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任务细化分解到山头地块、绿地湿地,实现了“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五级林长共抓治林兴林,安徽省林长制改革为生态保护发展筑起了制度靠山。在林长制改革的浪潮中,安徽各地奋楫争先,“增绿”遵循基线、“护绿”坚守红线、“管绿”筑牢防线、“用绿”兜住底线、“活绿”打破束缚。如今,“五绿”正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一张名片。聚焦“五绿”目标,安徽省2018年共完成造林143.62万亩,超计划19.68%;林业总产值达4044.56亿元,同比增长11.98%。今年以来,初步统计全省完成人工造林75.89万亩,占2019年度计划任务60万亩的126.48%。

      在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昔日缺水少粮的贫瘠之地,已被成片的森林覆盖。官亭地处江淮分水岭脊背,常年缺水,不利于粮食耕种。如今,此地已建成12万多亩成片精品林。通过探索实践“森林+”模式,举办各类旅游节庆活动,大批游客纷至沓来。官亭林海已成为国家级生态公园和4A级旅游景区。“林海使官亭成了生态小镇,我们真正体会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官亭镇林业站站长张志松说。

      为全面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安徽省近日出台《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围绕“五绿”提出了17项具体举措。《方案》提出,到2025年,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覆盖率超过31%,林木总蓄积量达到3.5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2%,林业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

      按照《方案》,安徽省级总林长对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负总责,市县党委和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全省将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

      

      

      

    网站编辑:穆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