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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讲话稿中不能写的“六种话”
    发表时间:2017-05-19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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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讲话稿,要从维护团结、维护领导形象和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出发,慎重对待,用心思考。具体要把握以下六个方面:

      

      1、片面的话不能讲

      对一个时期总的形势的认识和判断,要实事求是。观察形势,认识形势,应当注意看大局、看主流、看发展,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把支流问题说成主流问题。

      

      2、臆测的话不能讲

      对过去经验教训的总结要公正客观。特别在总结某一方面的经验教训时,一定要考虑到当时的背景和大的环境,不能单纯用现在的政策、环境去责怪过去的做法。

      

      3、冲动的话不能讲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在提法上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效果,决不能只图痛快,滥用刺激性的字眼。

      

      4、伤人的话不能讲

      对一些部分同志有误解需要说明、但又不能在大范围直接说明的问题,可不说具体问题,只向有误解的同志发出个信号。比如,在会上领导批评个别人的时候一般不点名批评。

      

      5、过头的话不能讲

      对一些不能回避但又拿不准的问题,从效果出发,留有余地,做到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般来说,讲话应当讲自己熟悉的、有把握的东西,不熟悉、没有把握的应当等弄清楚了再讲。但有些政治性很强的突发性事件,由于时间紧急,来不及搞得那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讲话稿应写得含蓄一点、辩证一点,千万不能鲁莽从事,说过头的话。

      

      6、违规的话不能讲

      对一些必须落实、又不能搞强迫命令的问题,要全面考虑,慎重下笔。要“用轻松的话,讲严肃的事。”

      (据“我是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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