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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白领工资:7种情况不能少,5种情况应多拿
    发表时间:2017-05-11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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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职场,遇到的请假、休假、加班的情况各有不同,什么时候能拿工资?哪些情况可以多拿工资?面对这些问题,不少劳动者还是一笔“糊涂账”。以下12种情况,工资分别应该如何计发?

     

    7种情况不工作也能拿工资

      1.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本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婚假增加7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职工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丧假

      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

      职工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4.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工资。

      5.女职工产检、休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扣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工伤医疗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充当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因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而占用的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5种情况可以多拿工资

      1.年假未休

      用人单位不能强行不批准员工休年假。如果经与员工协商,不批准员工休年假,就要在员工申请的未休的年假期间支付员工3倍工资。

      2.工作超时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3.休息日加班工作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节假日加班工作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注意!有的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属于调休,按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

      例如即将到来的端午假期,放5月28日、29日和30日,其中28、29日加班按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30日加班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5.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点时间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终结时间是用工时间起1年,最长计算时限为11个月。

      (据“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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