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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如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发表时间:2019-11-0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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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

      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平安中国是怎样炼成的?本期观察版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让平安中国的名片更加亮丽

    文 扬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生动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我们通过推动经济发展,保持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降低违法犯罪发生几率;通过教育制度、法治手段以及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整个社会有机整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应对治安问题的能力;调动起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建设平安中国。

      截至2018年,我国城市数量达到672个,城镇常住人口8.31亿,农村常住人口5.64亿。而1949年末,我国城市人口仅为394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仅有2741万人。根据联合国《2018年版世界城镇化展望》报告,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城市人口还将增加2.55亿。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在这样高速发展、快速转型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治理难题,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都是极大挑战。

      令人惊叹的是,在高速发展和快速转型过程中,我国城乡社会治安保持平稳有序,逐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一些反映城市犯罪率等统计数据中,中国城市普遍表现良好。中国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我们能同时做好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无疑是对这一判断的有力证明。

      有效治理能力是提升安全水平的关键

      现代国家有许多功能,例如维护经济运转、进行合理社会分工等。还有一项重要功能,就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如果一个国家社会动荡不安,犯罪率居高不下,就意味着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低效甚至失败,人民就会缺乏安全保障、没有安全感。

      当今世界上仍有不少国家的治理功能尚不健全,也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在拉美一些社会治安较差的城市,毒品和枪支泛滥,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暴力文化延续至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治理社会暴力的难题。比如,仅从枪支泛滥这个方面来看,2018年美国发生涉枪案件57103件,导致14717人死亡、28172人受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不能有效控制枪支暴力、维护社会治安,其国家治理显然存在缺陷。

      发挥制度优势实现良好治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越性,能够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首先,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一方面保持了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人民有充分获得感,对未来美好生活有稳定预期;另一方面也将失业率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减少了总人口中失业者的比例。一个人有正当工作和可靠收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几率就会下降很多。其次,我国建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法治体系。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看,教育可以提高人口素质、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遏制犯罪于前的作用。法治手段则惩罚震慑犯罪于后,惩恶扬善,保障社会成员遵守法律。再次,我国还建立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实现有机整合。最后,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增强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问题的能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维护社会治安、提升社会安全水平,是综合性的国家治理,需要通过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正是发挥这一显著优势,我国实现了良好社会治安。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安全

      一个国家的社会治安状况,体现着国家治理能力。但国家和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社会治安不能只依赖国家力量实现。所以,社会也是维护治安的重要力量。从理论上讲,在国家担当起发展经济、普及国民教育、建设法治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以及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主要功能的过程中,来自社会的建设性力量也会有序、适度地发挥作用。

      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追求富强、和谐、平等等价值。我们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就保证了我们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够实现上下一致、万众一心,从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们坚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平安中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共创平安的机制,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形成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有序有效开展。

      当然也要看到,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发展差异较大,又处在快速城镇化和社会转型期,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让平安中国的名片更加亮丽。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上海春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原则 把人民安全放在第一位

    郭 强

      公共安全问题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内容包罗万象。维护公共安全牵涉的主体多元,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多变,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多样,处理起来容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浮起瓢。中国社会有着复杂、多元的治理需要,长期保持安全稳定并非易事。我们党领导人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关键在于我们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并把握住了维护公共安全的一些重要原则。

      把稳定作为安全的前提。如果社会不稳定,导致各种矛盾激化、社会动荡混乱、失序失范行为大量出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受到严重威胁、缺乏基本保障,人民也就没有安全感。一些发展中国家公共安全状况恶化,社会上暴力犯罪猖獗、黑恶势力横行,就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完善的治理体系和足够的治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中国人民之所以享有充分的安全保障,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党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新形势下,我国社会面临的公共安全威胁和挑战层出不穷,特别是各种威胁和挑战的联动效应更加明显。对此,我们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公共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公共安全挑战,成功维护了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安全大如天。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针对人民群众的安全需要开展工作,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手段来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比如,国家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我们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维护安全的具体工作中,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汇聚维护公共安全的强大力量,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建设平安中国,顺应了人民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为人民提供更加有效、有力的安全保障。

      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增长,对社会不公现象更为敏感。党的十八大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我们党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而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防范公共安全风险。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用法治呵护平安

    李巍涛

      今年上半年,我国刑事案件立案总量在连续3年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又下降6.7%,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1.1%,保持了连续多年下降趋势。在国际上,中国被视为全球最安全的旅游国家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总结我国社会治理经验可以看出,法治是我们取得显著治安成绩的重要保障。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平安中国建设也迈上新台阶。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人民权利有保障、生活有盼头,就会齐心协力投身国家建设,共同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我们党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合理调节,整个社会法治化程度大大提升,各种利益关系在法治框架下更加协调,为平安中国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础。

      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统一。在我国,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这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人们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品行,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用法治呵护平安,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我们党和政府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上世纪60年代形成的“枫桥经验”,在今天看来就是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实行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方式的积极探索。新的时代条件下,应继续创新和发展这一经验。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处理得好,影响社会安全的隐患就会减少。因此,我们党强调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法治能够维护社会安全,还在于其具有预防违法、惩治犯罪的功能。法律为个人行为划定边界,一旦越过边界,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危害公共安全,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比如,我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社会治安乱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重视和关注民生,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等,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总之,法治中国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日益增长的需要,助推平安中国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网站编辑:孙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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