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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闫志民: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奋力实现中国梦
    发表时间:2017-10-1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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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同志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深刻认识新的历史起点,要求全党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同时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不断振奋精神、砥砺奋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逐步创立并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使我们党对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有了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真正做到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和立足点。他说:“强调总依据,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第一层含义是指我国的社会性质,在这个初级阶段都是社会主义;第二层含义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水平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个初级阶段我们要努力实现现代化。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同志在“7·26”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比如,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尚在探索之中;而发展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日益完善。又如,虽然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都处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工业化刚刚起步,还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而发展到今天,我国现代化建设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我们在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的时候,既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要看到我国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呈现出来的新特征;不仅要看到基本国情不变的方面,也要看到具体国情变化的方面。只有把变与不变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准确把握我国国情。

      在“7·26”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等的结合上进行思考,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上来思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进行思考。这事实上阐明了观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方法论。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既要考虑我国社会原来的历史和基础,又要考虑现在发生的巨大变化;既要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时代变化和国际环境对我国的影响;既要把握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大的历史方位,又要着力研究我国社会发展现阶段的特征。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

     

      牢牢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这是新形势下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牢牢把握的。其中,以下几方面特征尤其需要深入认识和把握。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是一种客观状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党中央因势而谋、因势而动,主动适应这种变化,适时提出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些变化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是我国经济由大到强的必由之路。

      社会全面、多样化发展。我国现代化建设由总体小康转向全面小康以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突出全面性要求,着力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更加多样化。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

      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经过长期以来的改革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方面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理论日益完善,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日益提升。

      大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现在,我国每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0%以上;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一,是许多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我国对外投资也迅速增长。更为重要的是,中国道路、中国方案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为解决人类社会发展问题作出了特殊贡献。随着国力增强,我国正在大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给世界许多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国际事务中,我国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历史时期。我们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接着又要带领全国人民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节点,也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

      习近平同志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要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让中华民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同志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起来。他指出,中国已经确定了未来发展目标,这就是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形象地把这个目标概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同志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涵概括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是我们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需要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

      国家富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大国,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是我国经济仍然大而不强。回顾历史,我国清代经济总量曾经很大,却被经济总量比我国小得多的一些西方国家打败。这一历史教训告诫人们,大并不等于强,关键在于要有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科学技术。只有使我国由经济大国变为现代化强国,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才谈得上国家富强。

      民族振兴。中华民族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中华文明长期处在世界前列,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是到了近代,中华文明逐渐落后了,中华民族遭到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直到1949年才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走上持续快速发展之路,中华文明也日益走向复兴,对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但同当年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影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了实现民族复兴大业,再铸中华文明新辉煌,我们还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人民幸福。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必须落实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人民生活幸福问题。他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他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多方面的,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使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越来越幸福。

      (作者为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蓉)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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