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研讨会举行
    发表时间:2017-10-12 来源:光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论述,特别是2017年1月18日在日内瓦“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上发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旨演讲,深刻、全面、系统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共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进程。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中,体现了这一理念已经得到广大会员国的普遍认同,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贡献。目前,“人类命运共同体”越来越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近日,在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与上海市社科联主办、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学术研讨会上,专家教授、青年学者,济济一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欧阳康认为,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思想及全球化理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提供了丰厚的理论资源。在他看来,从底线的共同生存到高端的共同繁荣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可分为六个层面: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生产方式、社会政治制度、社会组织形式、文化和精神家园。中山大学钟明华教授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我们的外交理念,既是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也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当代表达。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对共同体历史经验的借鉴、思想资源的汲取、现实问题的关切而提出的。这是专家们的一致看法。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宋进从理论、历史与现实视角分析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依据。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有关共同体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汲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别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筑了历史唯物主义基础、文化基因、历史借鉴与现实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具有重要价值。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岩教授认为,作为价值理性与实践理性的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利于弥合人类社会政治实践的“是”与“应当”之间的沟壑,它能够在实践中启发政治智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

      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南开大学教授逄锦聚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特殊性与一般性关系。他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它既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包含全人类共同价值,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贡献。在南京师范大学王永贵教授看来,不同于西方中心论的全球治理观,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共赢共享,体现了中国将自身发展与世界共同发展统一起来的大国担当,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陈蓉)

    网站编辑:马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