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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德宏出台“一制度两规定”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发表时间:2018-11-08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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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出台“一制度两规定”,以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德宏州意识形态工作“四必开五必谈”制度》。该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约谈机制的责任对象、实施单位、工作规则、责任处理等进行了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实行“四必开”,即:重要工作推进前必开;重要通报报告前必开;重要问题化解时必开;重要决策决定前必开。意识形态工作约谈实行“五必谈”,即: “四种责任”落实不力,领导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工作任务的必谈;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较差,分值在全州参评单位排名靠后的必谈;发生重大问题被上级或执纪执法部门通报,被群众举报,被点名批评,被媒体曝光,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不能有效调控的必谈;工作出现方向性错误,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思潮和言论把控不力的必谈;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的管理等出现重大失误的必谈。

      二是《德宏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五统五抓”学习规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五统五抓”开展学习,即:统一下管一级,抓管理指导机制。实行下管一级工作管理机制,各党委(党组)在学习时邀请上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各自分管的专题到会指导,上一级党委(党组)负责管理下一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成“分级把关、层层负责”的工作新模式。统一代表旁听,抓民意调查机制。以党群部门有关领导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等组成不同界别、不同职业的旁听代表库,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并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建议。统一部门联学,抓互促联动机制。建立“纵向”和“横向”部门联学机制,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业务相近的部门党组织之间联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实现有机互动互补。统一专家宣讲,抓研讨参与机制。以“五用”“五化”宣讲团成员为基础,遴选各部门专家学者、理论骨干组建专家库进行宣讲,各级党委(党组)根据学习主题邀请宣讲专家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有效优化学习内容,提升宣讲质量。统一组织督查,抓检查考核机制。对德宏州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纳入州委意识形态巡察范围、党建责任制考核、意识形态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内容,切实发挥督促与问效作用。

      三是《德宏州乡镇宣传干部管理七条规定》。该规定对乡镇(街道、农场)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村(社)宣传员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津贴发放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明确了乡镇宣传干部的升迁去留、选拔任用及考核,县市党委宣传部可以向县市党委推荐宣传委员人选,宣传干事和宣传员的人选由乡镇党委确定;按照相关文件和考核办法,对宣传委员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明确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及任务分工,县市党委宣传部对宣传委员进行业务指导,乡镇党委对宣传委员进行具体分工,确保宣传委员专岗专责,宣传委员定期向县市党委宣传部汇报工作。明确了业务素质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备案制度,对乡镇宣传干部实行有计划、全面覆盖的集中培训。明确了工作保障及奖惩措施,每年县市安排给乡镇宣传工作经费,并且进行年度考核。(供稿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仁锋)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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