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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荣昌区严惩“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发表时间:2018-04-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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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徐杨

     

      “荣昌区远觉镇白家寺村原村委会主任张运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冒领土地复垦面积,分得复垦资金22.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又实名通报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例,而这已成为常态。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我们用实际行动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重庆市荣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童飞说,近年来,该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铁面执纪 严肃问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去年以来,该区先后开展了“踢皮球”“中梗阻”问题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基层“四风”、扶贫涉农领域,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

      “区纪委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坚持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童飞说,对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的,严肃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去年以来,该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1件54人,以及扶贫涉农领域违规违纪问题5件5人,实施责任追究45件53人。

     

      完善制度 标本兼治

      该区针对现阶段基层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台《“小六长”作风建设“八不准”》,将村组干部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常见问题,站长、所长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医院院长、学校校长收受回扣、“红包”、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列为严禁事项,并提出要求和规范。

      在“八不准”的基础上,该区还配套出台《村组干部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纪律“九不准”》,要求村组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任职辖区内承包或变相承包农村建设项目,不准搞暗箱操作等。

      此外,该区还通过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组织当选的村(社区)干部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帮助村干部树立纪律红线意识;在各镇街全面推行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情况公开,发放有奖监督举报卡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以案警示 震慑强烈

      “我们早对这个村干部有意见,他被查处了,真是大快人心。”盘龙镇一村民在公开栏中看到公布的案例后,对该镇纪委书记易波竖起了大拇指。

      去年,该区在各镇街的村级公开栏中设置“警示教育曝光台”,定期曝光中央纪委、市纪委通报的村干部违纪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该区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公布镇、村监督人员的照片及监督举报电话,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威慑力。

      易波颇有感触地说,这样的曝光晒丑方式,不仅老百姓解气,对村干部震慑作用也大,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该区纪委还先后组织编撰《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忏悔录》等,选取近年来该区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警示、防范意见,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读本。

      (责任编辑:陈蓉)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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