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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曹县“10+X”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发表时间:2018-04-1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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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通讯员 张文 张伟

      本报曹县讯 (通讯员 张文 张伟)“县委制定这个意见,无论是基层党组织,还是党务工作者,对如何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心里更有数了。”看到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山东曹县安蔡楼镇党委组织委员郑亮说出了第一感受。

      近日,曹县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推行“10+X”党的组织生活模式,着力推进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该县规定,“10”为党支部必须落实好的组织生活10项制度,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党员党性分析和发展党员,并明确实施细则和标准。“X”为自选内容,党支部结合实际探索活动形式和载体,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延伸组织生活边界,增强组织生活影响力、吸引力,确保组织生活高标准、高质量进行。

      为强化落实,该县要求各级党组织建立组织生活台账,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山东e支部”相应版块。每年定期检查和通报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对执行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切实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说得过去’‘走走程序’的想法和做法,必须瞪起眼来,严格考核问责。”该县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付守训说。按照“10+x”要求,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10%的基层党组织,由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20%的基层党组织,由组织部长约谈相关党(工)委(党组)书记;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30%的基层党组织,直接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治理。凡被约谈的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基层党建及其他各类评先树优的推荐、评选、表彰,并在一定范围内行通报。

      (责任编辑:陈蓉)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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