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浙江宁波江北区在全国率先配备“党工专员”
    发表时间:2017-07-14 来源:党建网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在“党建带工建”中首创“三专”工作新模式

      江北区在全国率先配备“党工专员”

      周永卫

      

      为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工会组织与两新组织融合发展,全面整合党建群团工作资源,提升基层党建和工会工作的激励保障水平,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的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委组织部、区委两新工委和区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两新组织中深入推进“党建带工建”工作的通知》,选优育强两新组织党务和工会工作者队伍,对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将全面配备“党工专员”,首创“专人做事、专项补贴、专项工作经费”等“三专”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党建带工建”工作覆盖、规范运行、队伍建设、作用发挥和激励保障水平,着力推动“党建带工建”工作与两新组织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据了解,目前,江北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简称)共3969家,职工144574人。针对当前两新组织中党建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存在的重视力度不够、作用不明确、发展不平衡等瓶颈问题,严重制约“党建带工建”工作成果,江北区委组织部、区委两新工委和区总工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江北区两新组织实际,始终坚持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通过工会选举程序,在国内率先配备“党工专员”,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推动中心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中发挥作用。依托全区首批两新工委的“直管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示范党建引领示范工建为抓手,做到组织建设、干部队伍、活动阵地、争创载体、品牌特色等五大块内容上的联动共享,充分借鉴党建优势和发挥工建优势,努力把“直管点”打造成“党建带工建”示范点。

      推行两新组织党务和工会工作者“专+兼”制度。重点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红领头雁”和工会组织领导层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党务和工会工作,熟悉群众工作和工会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推行专职党务专员和兼职工会主席“专+兼”制度,确保两新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有人办事;按照热爱工会事业,熟悉工会工作,能保证充分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标准,鼓励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负责全面统筹推进两新组织的党建和工会工作;推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和工会工作职业化试点工作,选拔一批“党务专员”和“工会专兼职干部”。建立两新组织党务和工会工作共享人才库;完善初任培训、集中轮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系统教育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将党务和工会培训列入全区“鹰·雁”计划,由区财政予以专项经费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既懂党务工作,又熟悉工会工作的“党工专员”,全面推进全区“党建带工建”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和工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确保“有钱办事,有人理事,有场地议事”。严格落实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列支,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部分)。严格执行两新党员党费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开展党的活动制度。建立工会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和差异化管理机制,保障基层工会有经费,加大对“两新”组织基层工会经费投入力度,把更多经费直接用在职工群众身上,为其开展工作、服务职工提供经费保障。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津补贴激励制度,对兼职的工会主席,根据考核情况、工作量大小等给予每人每月300~2000元的专项工作补贴。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兼职工会主席,另行奖励。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两新党组织和工会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开放式活动基地,提升活动吸引力。落实资源下沉。在区、街道两新“直管点”中开展专项工作经费扶持试点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两新工委、区总工会和属地街道、镇给予每年3~5万元不等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

      (责任编辑:王玥芳)

    网站编辑:马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