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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借势”而为 推动国有企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发表时间:2017-06-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江西推动国有企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约谈党委纪委负责人539人次

  作者: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王志顺 余俊峰

 

  立案18件,函询28人,诫勉谈话64人,党纪政纪处分45人,组织处理12人,约谈企业各级党委和纪委负责人539人次……

  今年以来,江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为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如何让国有企业党组织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四化”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制度设计、监督检查、述廉述责等方面采取具体举措,保证国企改革发展政治方向。

  为督促省属国企落实主体责任,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每年都指导和督促省属企业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督促驻在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增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重,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国企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针对省委巡视组在巡视反馈时指出的省属国企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淡化、边缘化”等问题,纪检组召开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不断强化企业党委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开展“国企党建怎么看、怎么改、怎么干”思想大讨论,督促企业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完善整改措施20项。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国企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严肃查处。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6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160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分139人次,第三种形态处分24人次,第四种形态处分6人次。为系统内1600余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狠抓专项治理,持之以恒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和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等专项治理。省属国企党员干部主动上缴违纪款50余万元,发现出资监管企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22起,诫勉谈话13人,组织处理5人,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注重“借势”而为,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逐件展开调查核实,其中转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指导省能源集团开展党建弱化等问题专项清理,督促其对85起查结的案件“回头看”,对14起处理偏松、偏轻、偏软的案件进行纠正。

  为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纪检组采取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形式,连续7年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并编印《江西国企警示录》等警示教育资料,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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