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1-1.png
  • banner1-4.png
  • banner1-5.png
  • 1.jpg
  • 文清:尊重民意激发民智方能更好履职
    发表时间:2018-12-20 来源:党建网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最近,笔者在基层采访中发现,四川省眉山市不少人大代表年底都在忙着走访征集本地民生实事项目。这与该市实施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有关。

      所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就是人大代表对涉及本地的民生实事从项目征集到票决,再到监督和评价全过程参与的一项制度设计。笔者与眉山市人大研究室在今年开始试点的部分乡镇人大调研采访中发现,民生实事项目由人大代表票决,既是推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履职落细落小的载体创新,也是保证民生实事项目尊重民心民意,真正成为“民心工程”的一项实践探索。笔者认为,应该为眉山“试水”办民生实事先听民声叫好点赞。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要求政府每年拟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由本级人大代表在群众中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筛选提出初步候选项目,再由人大代表审议投票确定,人大代表还可以通过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形式进行监督,政府在下一年度人代会上报告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

      民生实事项目由人大代表收集、票决、监督,让人大代表在涉及本选区范围内民生实事项目的确定、实施上能有更多的“话语权”,这从制度设计上创新搭建了人大代表履职“不缺位”的有效载体,真正体现了“代表权力来自人民,权力为了人民,受人民监督”,尊重了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事实上,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评议的“到位”也有利于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工作合力,从而保证党委决策部署“刚性”落地落实。眉山部分乡镇人大开展试点的效果表明,由人大代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后提出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由于更符合当地民情民意,基层意愿得到充分尊重、群众获得感大大增强而更容易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广大基层群众的参与支持,参与票决民生项目的人大代表角色履行也更加到位,他们关注关心项目实施,监督协调力度下沉到位,从而督促和保证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人大代表票决的项目应该多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优先瞄准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同时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级财政承受能力,根据轻重缓急和实施条件,注重实效,变过去的“从上到下”为现在“从下到上、上下结合”。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解决某些民生实事项目与基层意愿“不对称、不合拍”,人民群众“不了解、不满意”等问题,真正尊重民意、激发民智、服务民生,强化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武淳)

    网站编辑:王高林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