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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誉:两汉鼎盛后的分裂源于制度
发表时间:2016-08-12    来源:党建网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中国历史上,两汉是一个顶峰,一次高潮,一座丰碑。在人类文明长河中,散发着辉煌的光芒,就像充分燃烧而释放出的熊熊烈焰。可就在这次燃烧过后,耗尽能量的大汉朝廷的万里江山,成为一堆爆炸后的碎屑。之前的烈焰就是两汉的辉煌,后面出现的三国的分裂、南北朝的大乱就是它剧烈燃烧产生爆炸的残片和一片灰烬。

  

  汉代选举制度,使中央集权(皇权)的政治体制下,出现了官吏群体的多元化忠诚。

  应该说,从秦的军功制到汉代的选举(察举、征辟)制是选官制度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在开创初期本来还相对科学和合理的汉代选官制度,日益产生和暴露出了各种弊病。“举察”是皇帝下诏,由全国州郡向朝迁推荐道德力和行政力很高的人做“和平官”;“征辟”则是国家因待战争或者突发事件而随机选取官员的制度,“征”是以天子名义选取,而“辟”则是州郡直接选取。无论什么名目,选取什么官员,每种选官制度的关键环节都在州郡地方。因此,州郡直接选取官员的人(一般是州郡的最高长官),自然就成了被选取(选拔)者走上仕途的领路人。他们之间也就产生一种特殊的“师生”关系,被选者都认同选者是自己的“主公”(恩主),自己则是选者(主公)的“门生”。这样一来,被选者认为提拔自己的首先是恩师(主公),其次才是朝廷皇帝。这必然打破原来臣子对皇帝的一元效忠模式,而变成部属对主公(门生对恩师)的第一效忠原则,再考虑对皇帝的效忠。甚至出现,门生(部属)宁可得罪、背叛皇帝和朝廷而誓死追随恩师(主公)。这种制度产生的离心力可能是后来分裂的政治癌症。

  

  汉代军队逐渐私有化,使皇帝成为傀儡,大小军阀重重割据地方。

  汉代军队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系统,中央军与地方军之间、各个地方的军队之间都不仅互不统属,部署犬牙交错,兵力相互牵制。这样有效地防止了军队的反叛,却给后世军阀割据埋下祸根。为了保证各级将领对所属部队的指挥控制,将领们都拥有一支亲卫队,占所统辖部队员额的十分之一,而且是本部的精锐,并且享有很大的特权。这批庞大的亲卫队就充当了日后汉中央和地方军队私有化的警犬和打手。由此产生的大小军阀以其军事实力来层层、反复瓜分土地和人民,进而形成军阀割据。本来是中央军,在各地征讨叛乱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化,原来地方长官为加强地方统治也在不断地扩充部队,中央实际控制的军队日趋于零,皇帝成为光杆司令。黄巾起义后,在中国南方兴起一种武装组织宗部、宗伍,也被官方史书称为宗贼。他们从保护整个宗族的安全,发展到扩大地盘,劫略郡县。据唐长孺先生考证,宗部、宗伍是结聚宗族而成的部队。在汉末这种以宗族乡里的关系而组成的武装集团,分布之广,遍及全国;影响之大,危及州郡国家。这两种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的军事力量都在日益演变为与朝廷分庭抗礼,甚至出现要争权皇权的天下枭雄——大军阀。这是后来走向分裂的致命硬伤。

  

  汉代社会的返原始化,使百姓向往“世外桃源”的无政府状态。

  汉代土地过度兼并,战乱连年,许多老百姓为躲避战争、动乱,逃避赋税、徭役,纷纷逃往深山老林,在原本“无冻馁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江淮以南的广大地区的山区,过上陶渊明笔下“世外桃源”的返原始化社会的生活。在这里山高皇帝远,朝廷和官府对他们鞭长莫及,政治上可以追求人人平等,经济上自给自足,无需市场和交易,真可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人们对逃避动荡的现实社会,而自发形成了这种理想社会。从历史上“山越”送太守刘宠的记载,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社会现象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也能想象到它的普及性和广泛性。史册把南方吴越之地这种小社会称为“山越”,把北边诸少数民族地区的这种现象称为“山胡”,而把南北方广大地区的此类现象称“山民”……可见,这种朝廷和地方政府无能为力,各个军阀对它熟视无睹,经济规律对它无毫无意义的特殊社会现象,在全国已经是相当普遍,而且它不仅仅是一个个经济利益的独立集团,更像是一个社会生活的自由而独立的王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老百姓自发的组织日渐被大族所得用和把持,并由此产生了宗主和山区内部自治的组织机构(包括山民武装)。这从经济社会和民意方面,均否定了汉朝政权存在的实际意义。

  

  烈焰是燃烧过度的表现,爆炸是燃烧剧烈的结果。两汉的鼎盛既闪放出当日的光华,更成为历史长河中的返照辉光。任何一种制度、一个朝代、一段历史,都应该有有其原本意义上的自然而本来的面目、状态、属性,如果出了格、过了火,可能当时看似某种好事,但由它引发的灾难也将如影随形,不能避免。因此,任何成功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不既不是报应,也不是宿命,而是一种定律、一种法则。

  (责任编辑:贺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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