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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闻天提出“典型调查研究法”
    发表时间:2018-06-1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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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新

     

      1942年初,张闻天率领调查团赴陕北、晋西北农村进行调查。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他将自己一年多的调查工作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写成了一份向中央汇报的总结报告,即《出发归来记》。这篇报告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重视,他在阅后批示中央“各同志阅”。

      张闻天提出,“调查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关于典型的问题”。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下,把每一件事物都调查研究清楚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此,“我们的办法,就是在同一类事物中选择典型来调查研究”。在他看来,典型的调查研究能够深入到事物的内部,“能够发现该事物内部的运动规律”。因此,这种典型研究中所得出的事物规律,“对于同类事物却带有极大的普遍性,可以成为了解同类事物的指导原则”。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从典型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中概括出同类事物的一切特性,而只是说,“从典型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可以成为一个有力的思想武器,成为研究其他同类事物的原则指导”。对于其他同类具体事物的具体解决,仍然需要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对该事物作具体的调查研究。

      张闻天还进一步指出: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调查对象的典型性选择得越好,调查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也就越带有普遍性质,其呈现的规律也就越具有指导性,但“要选择这类的典型,如果对于这类事物没有一般的了解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选择调查研究的典型对象时,也需要在事先作深入、详细的调查研究。

      (责任编辑:武淳)

    网站编辑:王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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