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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光文:破除圈子文化 净化政治生态
    发表时间:2019-12-10 来源:党建网

          圈子文化现象由来已久,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单从政治角度而言,圈子文化是公权力与私利益的结合体,它之所以能够产生,主要是缘于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和利益输送。圈子文化一旦泛滥,会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因此,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圈子文化的表现形式千奇百怪,形成原因错综复杂。其一是少数领导的政治观念淡薄所致。他们置党的用人路线于脑后,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当作结党营私和培植亲信的工具,一门心思拉帮派、“筑码头”和“垒圈子”,以江湖之道和哥们之气替代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把上下关系和同志关系当作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其二是部分干部的投机取巧心理作祟。“要想进班子,先得入圈子”的思想观念在社会上仍然存在,错误地认为如果不融入圈子,容易被圈子里面的人视为“异类”,本来可以做成的事情,也变得难以办到。而一旦成为圈子里面的人,便取得了“优先考虑”或“优先重用”的入场券,甚至可以无条件、无原则和无组织、无纪律地被提拔。由此,就会出现个别寻求政治依附和贪恋仕途捷径的“钻圈之徒”。其三是监督部门的整治打击不力使然。一方面,惩处圈子文化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另一方面,搞圈子文化的人往往善于隐蔽,难以识别,很难得到应有的打击。假如搞圈子文化的人没有付出必须的成本,他们必然会乘隙而入,并且越搞胆子越大。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领导要强化政治观念,始终以身作则不要“垒圈”。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各级领导要把远离圈子文化和纯洁社交关系作为讲政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不能把好搞“拉帮结派”误为是“重情讲义”;不能把对己“百依百顺”当作是“对党忠诚”;不能把惯于“排除异己”看成是“敢于斗争”,始终遵循德才兼备和秉公办事原则,坚决反对“以圈划线”和“唯圈是举”。

      广大干部要摆脱人身依附,坚持自强不息切忌“钻圈”。要坚定不移地听党话和跟党走。以拉关系和走门子为耻,以行正道和干实事为荣;坚决做到看名利淡如水,视人格重于山;宁可不进班子,也绝不入圈子,旗帜鲜明地与官场圈子文化决裂。面对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光怪陆离的社会生活,我们在人生设计和前途谋划上,要从“朋党兴、政事乱”上想危害,莫从“抱大腿、钻圈子”上抄近路;要从“一损俱损”上思后果,莫从“一荣俱荣”上贪便宜。在任何时候,要坚持凭德才立身和靠奋斗进取,努力用自己光明磊落的品行、出类拔萃的才能和有目共睹的业绩,自立于社会、取信于组织和造福于人民。

      法纪部门要敢于较真碰硬,做到一身正气大胆“拆圈”。执纪执法单位要针对圈子文化的形成原因、表现方式和危害程度,建立和健全相关法规、政策和纪律;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路线,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回避制度,从而使整治圈子文化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执纪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敢于担当负责,对染上圈子文化恶习的,不管是“垒圈者”还是“钻圈人”,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组织调整的,要组织调整;该纪律处分的,要纪律处分;该绳之以法的,要绳之以法,不给圈子文化留滋生之地和藏身之所,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系湖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网站编辑:杨丽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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