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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相锋:应对群体性事件“五字诀”
    发表时间:2018-07-06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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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作为公共利益的协调者和维护者,作为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言人,切实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已成为关乎发展大局乃至攸关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现实课题。笔者认为,做到“敢”“清”“快”“人”“法”五字诀,对于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体现一个“敢”字。应对群体性事件,首先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勇于直面矛盾、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主要负责同志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坦诚与群众对话;敢于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安抚民心,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对群体性事件还需要敢于对话、敢于决策。群体性事件中,与当事百姓积极对话沟通,才能了解其利益诉求,了解矛盾的根源关键,这是处理好群体性事件的大前提。在底子清、情况明的条件下,敢于决策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体现一个“清”字。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如拆迁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可能是补偿标准低;移民搬迁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可能是当事者遭受不公正的待遇;社会舆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则可能是百姓被不明势力所蛊惑。对于群众的诉求,一定要通过表象辨清其诱因及实质。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突出一个“快”字。处理群体性事件要做到反应快、动作快、执行快,做到果断出手、果断处置。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时间临场指挥,直抵事件“暴风眼”。因为群体性事件发生、变化很快,如不及时有效处置,将会导致事件不可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后果,必要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防患于未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隐患,避免由于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组织协调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突出一个“人”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观点,提高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协调人力资源的能力。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要协调好人员配备问题。处理群体性事件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组建专班,分工合作,既要有信息调查组、分析研判组,又要有应急处置组、谈判交流组,更要有后勤服务组,做到忙而不乱、紧张有序。处理群体性事件要有一支好的专业队伍。既要依靠上面业务部门等条条块块的力量,还要注意发挥基层干部、党员和热心群众的积极性,为我们决策和执行决策提供支持。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突出一个“法”字。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要突出一个“法”字,具体工作中,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事与法的关系。为树立正气,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依法依规,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二是处理好法与情的关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达到教育、警示和惩戒的目的,可采取社会矫正等惩处手段。三是处理好法与“方法”的关系。法律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工具,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这就“要能对付”,学会运用、调动各种资源来解决问题。

      (作者系中央党校中青二班学员,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武淳)

    网站编辑:王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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