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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霖:廉政建设岂能止于一纸责任状
    发表时间:2017-09-13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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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违法乱纪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没有从他们那拿过一分钱。我有什么责任呢,现在还要追究我的责任,这真是‘躺老爷’中枪,我想不通!”安徽省来安县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雨面对组织调查时,显得十分“委屈”。(8月28日澎湃新闻网)

      在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像陈某这种“躺枪”的例子并不鲜见,究其根本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点,干部监管浮于表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虽然,很多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开了会做了安排部署,也逐个签订了责任状,但是最后还是难免要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到底原因何在?

      就以陈某为例,面对调查,他表示,每年都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而且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内容,同时,还与各个卫生院签订了责任状。看似安排周密、费尽心思,实则缺少了很多过程性的监管。没有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没有开展风险点排查,没有执行各项谈心谈话制度……在调查人员的拷问下,陈某变得哑口无言。

      按理说,以上“规定动作”,都是作为业务分管领导的职责所在,也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然而,陈某不但没有把“规定动作”做完,而且对于自己的连带追责还显得“自鸣不平”。“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要求,都赋予领导干部多重使命,必须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紧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下面干部出问题,根子还是在监管教育不到位,所以,分管领导被问责,一点也不冤。

      现实中,很多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非主业”工作来抓,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就次要、忙起来干脆不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口头上、空话里,往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年初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就认为全年便可“高枕无忧”,可以说,党风廉政建设几乎止于一纸责任状。

      对于负有监督、管理和教育干部的领导干部来说,“别人犯错,与我无关”这样的逻辑行不通。下属犯错,自己也要承担责任,特别那些将廉政建设沦为“空转”、束之高阁的领导干部。下属犯错,侧面暴露出领导干部没有履好职尽好责,该管的没有严管,该抓的没有细抓,该提醒的没有提醒。

      廉政建设岂能止于一纸责任状,过程监管才是关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领导干部们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让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多花一点心思、多用一点功夫、多使一点力气,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格局。(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玥芳)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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