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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晓琴:谨防“微权力”越轨
    发表时间:2017-09-05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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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小微权力’清单,杜绝了‘人情低保’。”芜湖县红杨镇六桥村党总支书记崔德良说,过去,村里确实存在过“人情低保”,后来镇里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人情低保”就被制度拦住了。(8月21日《人民日报》)

      古人云:火及未燃,杯水可灭;乃至火猛风起,虽倾河海不能救也。基层涉及诸多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补助申请等权力事项,倘若没有“权力清单”的监督和约束,就容易“越轨”,酿成基层“微腐败”。

      基层干部的腐败是最具离心力的腐败。基层组织最贴近人民群众,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看得最清楚;他们的腐败,最易离间党群关系,直接破坏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权力清单”犹如行为标尺,时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用纪律的底线去衡量、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规章制度面前“不踩红线”,在纪律规矩面前“不踏雷区”,在公序良俗面前甘为表率,时时刻刻、方方面面争当“一面红旗”。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不拘小节”的惯性思维。健全完善基层权力制度,理清基层“权力清单”,制作“微权力”运行图,推行“阳光村委”,打造“万村网”,让基层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人们常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越来越成为共识的是,要有效约束权力,治理和预防腐败,根本上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治理“微权力”腐败同样如此。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织密监督之网,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权力性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专门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监督机制,切实厘清基层权力边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基层“微腐败”任重而道远,不仅要下猛药、出重拳,更要防微杜渐、正本清源。从源头上彻底铲除滋生“微权力”的土壤,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即知即改,改得彻底。避免更多的党员干部从违纪到违法,真正实现“标本兼治”“以纪治本”。(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榕右乡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玥芳)

    网站编辑: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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