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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希华:要“上网”也要“上门”
发表时间:2017-04-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随着网络不断普及,不少单位通过开通QQ群、微信、微博等网络互动平台,开辟民意通道,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然而,少数党员干部热衷于坐在办公室点鼠标、敲键盘,不再深入基层访民情、搞调研,用“上网”替代了“上门”。

  一些基层群众也反映,想查询“三农”有关政策、向政府反映问题、给领导提点建议,但苦于不会上网,没法网上提交,领导干部下乡又少,结果造成想说的话没地方说。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少见。

  信息时代,“上网”了解民情、服务民众,是走群众路线的与时俱进之举,值得肯定。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上门”服务、到群众身边去,更是必需之举。

  党员干部去不去一线、到不到现场、见不见群众,群众的态度不一样,干部对问题的感受也不一样。在车间工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一起劳作,就能亲身感知百姓的冷暖;同群众面对面交流,就能加深与群众的感情。同时,有些相对复杂的民生问题在网上难以清楚表达;有的“网上”民意也需要“上门”查核,从中探求对策,做到有的放矢。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论信息技术如何发达,“上网”绝不能完全替代“上门”,上门联系群众的传统方法任何时候都丢不得。

  “上网”与“上门”,尽管手段不同、效果不一,但目的一致,都是了解民意、调查研究的有效方法,两者是相互补充的。各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既应积极“上网”,畅通网络渠道、掌握群众诉求;又应主动“上门”,了解百姓的喜怒哀乐、所思所盼,为民排忧解难、解疑释惑。双管齐下,才能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党和群众水乳交融。

  (责任编辑:王碧薇)

网站编辑: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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